交警提示: 驾驭人应合作公安机关的安全办理,做到及时换证,及时参与学习和考试,避免给自己的作业、日子带来不方便。
1、机动车驾驭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到达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办理部门应当拘留其机动车驾驭证。
2、违法处理后,机动车驾驭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驭证核发地或许交通违反法令规定的行为发生地、处理地参与 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法令、法规和相关常识学习,并在学习地参与考试。
3、违法记分到达12分,仍驾驭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办理部门将拘留驾驭证、可处150-2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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